請各單位配合零用金單據(金額新臺幣1萬元以下),於111年1月3日(星期 一)下午4前送交本處經理組辦理付款作業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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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 :
2021-11-29
一、依據本校主計室於110年11月29日通報之110年度各款項清結作業事項辦理。
二、本(110)年度即將結束,為配合主計室事務零用金結報及繳還作業,且帳務整理期限時值本校寒假期間,請各單位配合零用金單據(金額新臺幣1萬元以下),於111年1月3日(星期一)下午16:00前送交本處經理組辦理付款作業。
三、上揭付款作業,請各單位依限完成,以明責任,逾期如無法核銷或入帳者,請各承辦同仁自行負責。
四、聯絡人:經理組-黃淑華,聯絡電話:4218。